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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项目管理、物流)学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3-12-20 00:00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3年(项目管理MPM、物流MLE)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MPM和MLE教育中心负责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的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考务安排及录取协调等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

(1)项目管理工程硕士

考生GCT成绩总分不低于22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本次按差额复试的方式录取项目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65人,复试名单见附件1。

(2)物流工程硕士

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2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复试名单见附件2。

2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1)项目管理工程硕士:①专业课笔试:参考教材《新编项目管理》,徐莉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②综合面试:主要考察管理及工程相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2)物流工程硕士:①专业课笔试:参考教材《物流管理学》,海峰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②综合面试:主要考察物流管理相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3、复试方法

⑴专业课:笔试,时间2小时;

⑵综合面试:现场抽题回答、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回答。

4、复试流程

资格审查----交复试费----领取复试单——笔试----综合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单参加笔试和面试)

5、复试时间地点

1)武汉:2014年1月11日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8:00—9:00 资格审查;

9:30—11:30 笔试;

13:00—17:30 面试。

2)苏州:2014年1月12日 地点:苏州研究院(具体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8:00—9:00 资格审查;

9:30—11:30 笔试;

13:00—17:30 面试。

6、复试费

武汉:复试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三类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最终取消学习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2013年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四、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资格审查、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由GCT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构成,具体计算办法:

总成绩=GCT总分÷4×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5%=最终成绩.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学士学位的考生,无学位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10%。

5、调剂录取

1)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不接受调剂。

2)物流工程硕士:只接受省内院校同领域上线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3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五、工作流程

1、2013年12月19日前,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报备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2014年1月11日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

3、2014年1月17日前上网公布初录名单。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告。

六、其他

咨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027-68752627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