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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中遴选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00:00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MPAcc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一支与MPAcc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武大研字【2012】3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中遴选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院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近期发表过与会计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或拥有财会资格证书,或从事过与会计实践领域相关的培训、项目、调研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个人填写《武汉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由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名单。

四、工作安排

4月18日前,教师个人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至MPAcc教育中心A106办公室叶晶(电话:68754991)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weeten@whu.edu.cn;

4月20日前,办公室完成申报材料审查;

4月23日前,专家组确定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名单;

4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文件类型: .doc申请表 (51.00 KB)

武汉大学MPAcc教育中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