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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的有关通知
时间:2006-01-06 00:00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和初试成绩,MPAcc教育中心对符合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达到一定的分数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复试)。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资格审查内容:

1、《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但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会计)、英语、政治理论

四、复试方式:面试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武汉:2006年元月11日上午8:30—12:00;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深圳:2006年元15日上午,详情咨询电话0755-83200750

浙江:详情咨询电话0571-85027593、85025367

六、复试费用:按学校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武汉)。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外语占20%,专业成绩占80%。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往返路费自行解决。

温馨提示: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过时不候。

武汉大学MPAcc教育中心办公室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