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于2016年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
一、培养目标及项目特色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财会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财会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财会专门人才。
(二)项目特色
悠久的办学历史,坚实的办学基础。武汉大学的历史溯源于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1935年开始招收“会计学门”硕士研究生,为全国首批招收会计学专业研究生的5所院校之一。我国许多著名会计学者如杨端六、戴明训、孔祥祯、贾植园、陈键等曾先后任教于我校。现在的武汉大学会计系成立于1985年,设有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是中国综合性院校中较早创建会计学科的高校之一,并先后于1985年和2002年取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这些均为MPAcc的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综合交叉的学科优势,国际视野的师资力量。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交叉优势非常明显。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涵盖经济、管理学两个学科门类,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4个一级学科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会计学等20个博士点,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为MPAcc教育继续强化综合化的培养理念,进一步发挥财务会计的优良传统,创造了极为优越的发展条件。
本项目一直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及台湾地区的一些著名大学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定期选派教师和学员到上述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与交流,具有ACCA国际班教学管理经验。在MPAcc任课教师中,50%以上具有海外学习经历,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MPAcc学员奠定了师资基础。
紧密联系实务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武汉大学定期邀请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与管理学家、外籍教师、国内外大型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管理专家前来授课和举办讲座,与许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创建了一大批MPAcc考察实习基地,有利于MPAcc学员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
双证双导师的培养特点,丰富的校友网络资源。武汉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为学员配备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实行双导师共同指导制,修满学分、满足实习要求并完成论文答辩后,可同时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武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武汉大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双证,有助于学员在职场上跨上新的台阶。同时,武汉大学作为国内名校,校友遍及全国以及世界各地,他们活跃在政界、商界,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成为武汉大学MPAcc学员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共60人,分武汉、深圳2个学习地点招生,其中武汉40人,深圳2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培养方式:定向就业,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学制:3年。
授课地点:深圳班授课地点:广东研究院;武汉班授课地点: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下同);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
五、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报考专业:会计。备用信息1注明“武汉在职班或深圳在职班”)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 年 12月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2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6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标准:
10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06室
电话:027-68752120(段老师) 027-68754991(叶老师)
传真:027-6875262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网址:http://ems.whu.edu.cn
2、武汉大学广东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苑南路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A203室
联系电话: 0755-26588384 26712960 86581796
邮政编码:518057
邮箱:E-mail:whunf@126.com
网址:Http://www.whunf.com
3、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 68754096
网址:http:// www.g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