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4】0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4年接收校外(含本校其他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2、各系所成立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组织笔试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须及格;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本科所在学校须为国家 “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申请推荐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可下载此表.);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申请人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拟于8月初开通)填写个人信息;
2、2013年10月1日前,校外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寄(或送)达以下地址。学术学位: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B131a室)鄢洪平老师处;专业学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A106室)叶晶老师处。
3、10月3日前,由各系所根据接收推免生条件和有关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本科专业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
4、10月10日,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笔试、阅卷工作,各复试小组组织面试。
5、学院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出推免生接收函。未接受者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7、获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从原所在学校取得推免生校验码,并选择原所在学校为报考点)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网报和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8、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院。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尤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听力占复试总成绩的5%,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5%。
10月10日上午,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2门厅集中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10月10日下午参加专业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10月10晚-10月12日,各系所组织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面试分小组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填写复试记录表;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0月15日前,各系所将学生的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学生复试总成绩,并将复试总成绩汇总到鄢洪平老师(学术学位)或叶晶老师(专业学位)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此为依据,决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名单。
1、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1、本实施细则适用接收校外推免生、本校其他院推免生及本院“西部计划”、支教团、挑战杯和艺术特长生的推免生申请。本院其他推免生的申请、审核及复试工作由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
2、取得推免生资格的校内本院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信息,信息不全者不予接收。
特别注意: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名单、复试参考书目、拟录取名单等),请登陆“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在“人才培养”下列表中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最新公告”和“招生专栏”。咨询电话:027-68753847,鄢洪平老师(学术学位)或叶晶老师(专业学位)027-68754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