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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硕士研究生(不含MBA)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的通知
时间:2014-05-21 00:00    点击数:

1、已被我院初录为2014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的武汉市考生,请在两周内来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B136室(学术学位)和A106室(专业学位)领取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6月10日后领取,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收方付费)。可以代领。

2、武汉市外考生的调档函和思想品德调查表即日起寄发,定向委培协议书6月10日后寄发。所有武汉市外考生须将自己的姓名、录取专业、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dxkj2003@163.com(学术学位)或sweeten@whu.edu.cn(专业学位),没有提供姓名、录取专业、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考生将暂缓寄发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外地考生也可自取或代取。

3、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统一改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王芳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2622。

4、定向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委培生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其他考生(非定向生和自筹生)不需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5、定向委培协议书在甲方以外的各方签字盖章后寄(交)经济与管理学院 B136室鄢洪平老师(学术学位)和A106室叶晶老师(专业学位)收。联系电话:027-68753847(学术学位)和027-68754991(专业学位)

6、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和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下旬发出。(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到校报到时交给学院,不要邮寄。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基层党委转往武汉大学党委,湖北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转往武汉大学党委。

8、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具体事宜参阅后期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新生办理户口须知》。

9、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和奖学金等问题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027-68752622。

10、住宿申请。请在规定时间(6月15日—7月30日)内登录“武汉大学宿舍管理系统”(网址http://ssgl.whu.edu.cn/epstar/login/)或登录武汉大学主页(http://www.whu.edu.cn)申请住宿,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信息服务”-“住宿管理”,填写住宿申请。用户名是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11、新生报到时,应将《武汉大学新进校研究生婚姻情况调查表》提交学院,该“调查表”可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中下载。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办事程序详见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网址http://hqbzb.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71321。

12、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点击“人才培养”,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最新公告”。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将《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基本信息填好后,交B141室的老师(本校其他学院学生交自己所在院学工办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处。

2、填好《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管学工的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寄(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处。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思想品德调查表一起寄(或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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