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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18 00:0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 敏 杜晓成

副组长:汪 涛 朱剑平

成 员:邬明建 方德斌 李青原 余 振 沈作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考核和成绩评定。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审查考生资格、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上线数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25100金融(单独考试)

40

40

40

40

260

20

24

120%

、调剂政策

1.因生源充足,我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在计划名额内不接收校内外调剂生。

2.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复试要求

(一)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4日

2.资格审查:3月24日上午8:30—9:30

3.审查流程:填审查表——资格审查——领复试单

4.笔试时间:3月24日10:00-12:00

5.面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100元缴纳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方式详见附件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请于3月22日17:00以前用电脑登陆相关网页办理缴费)。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部分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部分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综合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记录考生的作答情况,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综合面试成绩。

(四)成绩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五)录取方法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所有复试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报考我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提供一个月内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

于3月24日前完成体检后,将标记了报考专业和考生编号后4位的体检表复试时交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14。

七、录取原则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根据总评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八、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查询网址:http:/ems.whu.edu.cn

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学院A114办公室):027-68755129(上班时间接听)

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北京):电话:010-63342950或027-68755887转811(上班时间接听)。

九、纪律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专职纪检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68752413,邮箱:emszfjs@wh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03月18日

附件:

一、《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缴费系统用户使用说明》;

二、2019年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单独考试)复试名单。

文件类型: .doc附件一:《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缴费系统用户使用说明》.doc (438.00 KB)

文件类型: .pdf附件二:2019年武汉大学金融硕士(单独考试)复试名单.pdf (54.8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