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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赴法国巴黎十一大交流的通知
时间:2013-12-13 00:00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法国巴黎十一大的交流协议及学校国际交流部《关于选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赴法国巴黎十一大交流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将推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于2014年秋季赴法国巴黎十一大交流学习,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选派名额:2名(其中科学学位硕士1名,专业学位硕士1名)

三、选派条件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者优先推荐。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于12月23日上午10点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申请表(附件下载)一份

②中英文的成绩单原件一份(由研究生院出具)

③中英文在读证明原件一份(由研究生院出具)

④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⑤法文留学动机信一份

⑥登记照一张

(科学学位硕士交到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B131a室鄢老师,专业学位硕士交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06叶老师)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同时依据学校通知精神择优推荐学生。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教学语言:法语。

2.交流时间:一学年(2014年9月-2015年6月)。

3.费用:在法国巴黎十一大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4.学分互换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规定认定。

5.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http://www.u-psud.fr

6. 国际交流部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104室,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咨询时间:每周二、四下午 2:30 ~ 5:00,不接受电话咨询

7.学院联系人:鄢老师电话:027-68753847 叶老师电话:6875499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