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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时间:2019-11-18 16:12    点击数: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院13个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培养、答辩与学位授予等一系列教育管理工作。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学硕士(MPAcc)、工程硕士(项目管理MPM)、物流管理工程硕士(MLE)、保险硕士(MI)、金融硕士(MF)、国际商务硕士(MIB)、税务硕士(MT)、旅游管理硕士(MTA)、资产评估硕士(MV)、审计硕士(MA)、工程管理硕士(MEM)。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职能:

  1、负责组织专业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组织学位点建设工作;

  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3、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包括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发放、补办研究生证,学籍异动的管理、中期考核分流,研究生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4、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包括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选课、免修管理,教务及成绩管理,考务工作,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5、负责受理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并上报年度学位授予信息;

  6、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档案工作,包括学位档案、在职学生的人事档案的整理、寄出等方面。

  7、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企业导师聘用和管理、学生专业实践、职业发展等;

  8、负责组织各类专业学位讲座、论坛、企业课堂、国际交流等活动;

  9、负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有关专家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优秀教学案例和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10、负责专业学位的品牌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和开展专业学位的入学教育和在职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仪式等活动。

  11、负责专业学位毕业校友的联络和交流工作。

  1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的合作办学及课程班的管理工作。